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
万安检察微信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司机开车门导致行人受伤想跑,可以扣他车钥匙吗?
时间:2026-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例

小李将汽车停靠在某银行门前,因未观察后方情况,开车门时与由南向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闫相撞,导致小闫倒地受伤。小李下车查看后认为小闫并无大碍,准备驾车离开。小闫夺下小李的车钥匙,要求报警等警察过来处理。小闫这么做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中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版权所有: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