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在2025年度全县综合考核总结大会上,万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县直单位综合考核社会管理类第一等次,连续四年获评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下一步,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1185”工作思路,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服务保障万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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