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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养了多年的孩子非亲生,能否向对方索赔?
时间:2025-05-12  作者:马昌、邓志慧  新闻来源:人民网  【字号: | |

案例

小明和小美婚后育有一子。因听朋友和邻居说儿子长得不像自己,遂带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非自己亲生。小明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小美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小明的请求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责编:马昌、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