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0日在万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红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万安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作风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14年,经省文明委复审,继续保持“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基层院”。
一、围绕中心,积极保障民生服务大局
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立足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积极创优经济发展环境。重点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3件3人,其中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虚开票面金额高达1.3亿,偷逃税额2000余万元,社会影响较大。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提起公诉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3件17人。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2次,选择迎宾大道东延暨嵩阳桥拓宽工程开展了重点项目专项预防。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获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销售假药、销售病死猪肉等犯罪案件4件5人,提起刑事抗诉1件,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在审核发放渔船、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过程中的渎职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为国家挽回惠民资金损失100余万元,有效促进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关注弱势群体权益,支持3名家庭贫困的交通肇事受害人提起诉讼,帮助获得赔偿款2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访94人次,受理控告申诉线索48条,全部妥善答复或办理,为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家属启动刑事救助程序。
(三)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办案,对农村婚恋问题引发的刑事犯罪、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进行了认真分析,派出检察官在城北社区“朝夕同乐园”活动现场为20多名老人送上了“防诈骗”知识套餐。深化检调对接,对23件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依法不起诉5人,其余全部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主动落实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及人性化办案举措,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部开展了社会调查,依法不起诉1人;为3名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犯罪嫌疑人上门核实证据、进行讯问,得到嫌疑人及家属称赞;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32人次,促进顺利回归社会。落实全县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室建设,已在芙蓉镇、园区司法所设立联络室2个,成为检力下沉参与矛盾化解的重要平台,省检察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市电视台“今晚八点”栏目制作了“联络室架起抗诉桥梁”的专题片,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二、狠抓办案,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
以执法办案为载体,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平正义。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认真开展“打击黄赌毒”、“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平安万安建设。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人,提起公诉123人,其中办理市检察院交办案件1件、向市检察院移送起诉重大案件3件,办理被判3年以上刑期案件11件,批准逮捕涉毒及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人,为创建“全省社会治安状况优秀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深入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适应新形势对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要求,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工作中,通过分析经营举报线索、深度挖掘已办案件、密切与县纪委协作等途径,不断增强对职务犯罪的发现能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5人。涉案科级领导干部2人,大案5件。办案保持了适度的规模,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进一步优化预防工作思路。应邀到县教体局、芙蓉镇政府、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等单位开展预防专题讲座,多个单位的领导干部旁听了肖某某受贿案、王某挪用公款案的庭审,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一案一建议”形式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组织对工程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等领域开展了深度调查,4份预防调查报告获县领导批示肯定,相关主管部门在制度、文件规定中采纳吸收了报告内容,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篱笆更为牢固。
(三)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针对诉讼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在规范监督行为、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3人;追捕1人,追诉2人,全部被法院判决有罪;对11人作出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请刑事抗诉2件3人,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法院全部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先后组织了3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看守所存在的7个安全隐患发出了检察建议。在民事行政检察中,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9件,执行监督14件,督促起诉27件,案件数量与质量都得到有效巩固。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以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与监督,狠抓作风,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过硬队伍。
(一)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规定动作”到位的同时,精心组织“自选动作”,开展了打击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提高工作效率与办案质量等6项整治活动,完善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等18项制度,自9月起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干警在政治上、作风上都受到深刻洗礼,理想信念更为坚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两个责任”,院领导在干警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接受干警测评。进一步细化了衔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机制,修订机关管理制度8项,不定期开展专项检务督察,通报值班不在岗情况3人次,公示车辆运行费用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次。
(二)注重队伍业务能力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选派40余人次参加上级各类学习培训,12人次到华东政法、西南政法等高校短期进修。注重培养复合型业务人才,制定了《青年干警“A+B”主辅岗锻炼办法》,35岁以下干警人均办理了3个辅岗案件。积极向外推介、展示我院干警业绩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做法, 1人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检察官”、1人(全市5人)被推荐参加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选,2篇关于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综合性经验文章被省检察院工作简报刊用。
(三)切实加强办案监督。严格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把好案件进口,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案卷材料9份,退回5次;加强流程监督,促进案件按时间节点与法定程序规范流转;注重案件质量评估,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了4次专项评查,初步实现对案件的全程、动态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案件信息网络公开要求,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去年10月正式启动此项工作以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95条、法律文书42份、重要案件信息1条,做到了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做好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司法公正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2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对1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提交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讨论。深化检务公开,分别在3、4、11月,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举报宣传周等工作,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院门户网站在去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万安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与问题:一是执法办案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与组织要求、群众期待有差距;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特色、亮点还不多;三是队伍结构不尽完善,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任务将更为艰巨。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十二届六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参与法治万安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和推进法治万安建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找准切入点与着力点,不断细化完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努力为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重点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黄赌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查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领域职务犯罪。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创新举措,注重成果运用转化,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更加注重提升执法公信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引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意识,促进依法文明规范办案。继续推行青年干警主辅岗锻炼,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搭建结构合理的队伍梯队,提升专业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为实现万安经济社会发展升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