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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8日在万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万安、法治万安建设,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6年4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十四届文明单位

一、坚持法治引领,积极融入发展大局。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盗窃企业财物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先后依法办理了覃坚诈骗永德农业有限公司35万元、德华盗窃合力泰万安公司价值18万元芯片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全力服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阻工等专项行动,对万安大桥拓宽改造、坎夏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受理查询972次。助力非公经济发展, 围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深入联创、协讯等电子厂走访调研,发放法律宣传材料1000余份,协调帮助挂点帮扶的立峰纸业开展环评整改。

二、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运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万安建设,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件86人,提起公诉96件127人。对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等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共批捕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80人。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中,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和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6人,其中未成年人2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4件(次)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案件1件,为2名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三、落实共享理念,服务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服务全县脱贫攻坚战略,一方面成立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工作组,择优选派第一书记,倾心帮扶挂点的潞田镇高坑村,提供帮扶资金4万元,捐赠电脑等办公用品近2万元,协调落实项目资金200多万元,其中投资20多万元的潞田高坑村社坪桥已于2016年底建成通车,彻底改变了原先老石拱桥不利于出行的局面。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贪污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1件4人,组织检察民嘴宣讲团举办专题法制讲座1次,120余名扶贫一线干部接受教育。我院荣获2016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奖”

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工作,努力在“生态立县”战略部署中展现新作为。立案查办涉及贪污高速公路景观带土地租金1件4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2件4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违规占用农用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履行职责8次。主动对接河长制,积极践行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结合滥砍滥伐香樟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2016年8月,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先进个人。

(四)坚持惩防结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件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8人,渎职案件1件4人,涉案科级干部4人。立案查处的县工信委原主任吴荣华因滥用职权、受贿、贪污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韶口乡黄鹄村4名村干部因共同贪污新农村建设资金被一审法院判作出有罪判决,并处每人罚金10万元。

坚持惩防并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开展“以案释法”预防专题讲座5场次,受众600余人;开展预防诫告13人次。深化预防合作,在环境保护、扶贫领域中与主管单位出台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强化预防调研,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4次,形成专题调查报告2份,其中《万安县人民检察院2013-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五)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4人,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案件2件4人追捕2人,追诉8人。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1人,对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人员收押、羁押期限监督、在押人员权益保护为重点,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查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8次;认真探索开展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对法院2013年以来共涉及240名被告人的376万元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灵活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6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11次,其中以检察建议方式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实施瓦屋圆盘红绿灯改造。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县法制办依法对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五部门2015年至2016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执行监督职责,合力打击“老赖”,依法督促执行部门为当事人挽回执行款近百万元,其中通过依法监督为窑头镇彭某等人追回执行款52万余元。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牢固树立法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落实内外部监督举措,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检察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坚持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坚持旁听人代会分组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创新举措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七)狠抓素质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促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为引领,强化干警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小抓早,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零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

围绕员额制司法改革,狠抓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安排外出培训32人次,网络培训150人次深入推行青年干警A+B主辅岗锻炼制度,安排10名干警参加了公诉、自侦业务的轮岗锻炼开展岗位练兵每日十分钟分享、侦监业务竞赛、在职学历教育等活动,拓宽干警视野,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培养业务能手。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查办职务犯罪、监督纠正司法不公问题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干警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万安建设的需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工作创先争优意识还不够强,特色、亮点不多,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能源活县”战略布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目标,坚持业务立检、文化育检、创新强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开创万安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万安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阻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助力脱贫摘帽目标早日实现。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惩防结合,保护万安的绿水青山。

二是坚持以百姓安全需求为导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快捕快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非法集资、毒品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注重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对轻微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积极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通过检察环节的努力,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破坏万安发展战略,影响重点工程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微腐败”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完善社会治理。

四是坚持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认真落实对司法权力的法律监督要求,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坚决防冤纠错,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五是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建设。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坚持文化育检理念,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警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注重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创新检务公开,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县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如期摘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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