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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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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二)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四)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七)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八)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单位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编制人数3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1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行政人员33;临时工6人,聘用人员10人;退休人数17遗属补助1人,养老金由社保发放

 

第二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设区市统一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政〔20218 号)文件精神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县级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2161 号)文件要求2022年1月起,县(市、区)检察院财物由市统管,资金下拨及预算方式较县级管理有所不同,因此有部分数据不具有可比性,特此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72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1万元,同比减少13.39%,减少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72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1万元,同比减少1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9万元,同比增加8.74%,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年中追加,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项目支出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0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2万元,同比增加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8万元(其中含非税收入预计返还数)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2万元(其中含非税收入预计返还数);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72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0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2万元,同比增加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12.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82万元,减少16.26%,减少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代扣工会经费、残保金及原县级财政保障的公益诉讼业务经费等未体现在年初预算中。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0.5万元年初预算中未体现,预计在年中追加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6,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无该项数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财政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年初预算中未体现,在年中追加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