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具体安排,根据《万安县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办法》(万财字[2017]152号),编制了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3、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4、负责其他应由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工作总体规划和“法治万安建设”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脱贫攻坚战略;2、注重维护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3、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4、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包括行政人员38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5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79475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9232元,上年结转118300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7947532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4713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803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74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6元;项目支出210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9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350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0768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521元,住房保障支出314119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803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43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350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29232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69585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521元,住房保障支出314119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5.5万元,与2017年预算58.8万元相比,减少3.3万元,降低5.61%。按科目汇总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2017年预算30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27.5万元,与2017年预算28.8万元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4.5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与2017年预算 28.8万元相比,减少1.3万元,降低4.5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规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县十条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积极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本单位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承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计总额703500元,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100000元,服务器300000元,计算机软件30350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1月1日 ,部门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五、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无二级预算单位。
2018年万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