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学亮带领调研组一行,通过实况观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2021年4月,我院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全市唯一的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单位,至今已开展同步录音录像163件285人,同步录音录像率和律师到场见证率100%,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少军就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县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参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作了发言,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和企业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肖学亮副主任指出,此次调研“看到了成效、找到了问题、加强了沟通、明确了方向”,并对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调研组还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导。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9年至2021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审结375件580人,适用率从72.4%增长至9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从15.8%增长至100%,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度均大幅提升。
0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2019年至2021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中,上诉率为2%,比前三年度降低13.6%。
02及时有效惩治犯罪 犯罪嫌疑人主动如实供述,自愿配合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获取证据,有利于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在张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17人认罪认罚,对有力打击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03提升刑事诉讼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既在实体上体现从宽,也在程序上体现从简。2019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的占86.3%,案件比从161.31降至105.45,一审服判率99.06%,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