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2年第二季度,我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院领导填报4件,第一检察部填报4件,第三检察部填报1件。填报的重大事项涉及司法办案的6件,占比66.7%;其他情形的3件,占比33.3%。其中,填报的重大事项涉及亲友、熟人过问案件的5件,占比55.6%;其他情形的4件,占比44.4%。
下一步,我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