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打造“党建+未检”工作品牌,创立了“小银杏”未检工作室,以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法治蓝天。
温情办案:用爱与关怀守护未来之星
未检工作除了案件本身,更多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活环境,在案件办理中融入检察温情,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该院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对其开展了以接受红色教育为主题的帮教活动。承办检察官陪着小明瞻仰康克清故居,聆听康克清等先辈的革命故事,并为其赠送了红色书籍。当天恰逢小明十八周岁生日,检察官为他送上了诚挚的生日祝福。“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谢谢检察官送给我这特别的成人礼,我将坚定信心,开启崭新人生旅程。”小明非常诚恳地说。
该院积极发挥“小银杏”未检工作室作用,邀请专家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面对面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各2次,小明及其父亲就是受益者。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将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今年已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为6名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纾难解困,重燃希望之光。
协作保护: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需要“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更需要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监护缺失儿童撑起保护网。
该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中接到学校求助,称学生小华(化名)因生活窘迫导致经常旷课。该院迅速安排未检检察官多次耐心开导小华,促使其回到正常学习轨道。同时,该院与学校、社区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因其父亡故,母亲残疾且无抚养能力并明确表示放弃监护权。该院一方面在民政等部门支持下委托市儿童福利院代为抚养,另一方面协调安排小华入读附近小学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随后,县民政局采纳该院检察建议,依法认定小华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该院通过协助收集证据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华母亲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县民政局担任小华监护人。至此,小华的学习、生活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
法治宣传:点亮未成年人心中的法治灯塔
为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由该院牵头,联合县妇联、教体局、民政局会签《关于实施“女童保护”万安小银杏团队“一村一校一讲师”项目的方案》,整合检察、教体、民政、妇联等志愿者资源,成立女童保护江西万安小银杏团队,共同启动了全市首创的“一村一校一讲师”项目,确保实现每个村庄、每所学校都有一名专业的志愿者讲师宣讲防性侵知识。
目前,该项目共有43名志愿者通过考核成为女童保护志愿者专业讲师,并已在全县中小学、童心港湾开展“爱护我们的身体”为主题的防性侵公益课21场,覆盖学生家长近千人。这些课程不仅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也增强了家长对子女安全的持续关注。
万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多种活动,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