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我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1件,部门干警填报3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件,第三检察部填报1件,办公室填报1件)。填报的重大事项涉及司法活动的14件,占比100%。在记录报告的情形中,了解案事件进展的9件,占比64%,其他情形5件,占比36%。
下一步,我院将持之以恒抓好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